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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發布時間:2021-11-18
受上海市楊浦區土地儲備中心委托,英格爾檢測技術服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格爾”)于2019年12月下旬對江浦街道77街坊02-05地塊項目場地(以下簡稱“場地”)開展了場地環境調查工作;于2020年3月形成了本調查報告。本報告旨在確定場地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水平,并為地塊后續流轉、開發利用提供相關技術性文件。英格爾檢測技術服務(上海)有限公司為本次調查提供樣品檢測服務,并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性。
江浦街道77街坊02-05地塊項目場地位于上海市楊浦區江浦街道77街坊,該地塊占地面積為6875 m2。場地歷史上主要為工業用地、工棚、地鐵、住宅和商業用地,場地目前為上海建工四建集團建筑工人臨時工棚、梅邨居民樓、12號線浦江公園站出口、18號地鐵線在建項目用地,根據《上海楊浦區江浦街道C0902020單元江浦社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本項目場地規劃為商業服務業用地(C2),場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類型。
依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2017年第72號)、《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等技術文件要求,本次場地環境初步調查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與人員訪談獲取了場地歷史、現狀及總面積等用地信息,識別了場地內可能存在污染的區域,采用專業判斷布點法在疑似污染區域進行監測點位布設。
1.調查工作
(1)本次調查在場地內共布設了6 個土壤監測點,其中3個為土壤地下水復合采樣點,深度為6.0m,其中點位S5/W3采樣深度為6.5m。在地塊外東北側距場地邊界約400 m處布設1個6.0 m深度的土壤和地下水對照點。
(2)每個土壤點位采集3層土壤樣品送檢;每個地下水監測井采集1個樣品送檢。
(3)本次現場共采集了24個土壤樣品(包含3個土壤平行樣和3個土壤對照點樣品)、5個地下水樣品(包含1個地下水平行樣和1個地下水對照點樣品)、1個設備淋洗樣品、2個運輸空白樣品、1個水的全程序空白和1個土的全程序空白。
(4)項目地塊檢測指標;土壤和地下水樣品檢測指標包括:pH值、《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45項基本項目和表2中4項重金屬(銻、鈹、鈷和釩)、氰化物、4項VOCs、10項SVOCs、14項有機農藥類、石油烴。
(5)土壤樣品檢測結果選用《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地下水樣品檢測結果選用《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IV類標準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其中未涉及的監測因子評價標準參照《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2.調查結果
(1)本項目地塊土壤樣品pH值范圍為8.52->12,呈偏堿性;11項重金屬(鉻(六價)、砷、鎘、銅、鉛、汞、鎳、銻、鈹、鈷、釩)除六價鉻外,其它重金屬均有檢出,檢出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石油烴(C10- C40)在所有選測的土壤樣品中均有檢出,其中S4(0.5-1.0)土壤樣品檢測結果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和管制值。其余檢測因子(氰化物、VOCs、SVOCs和有機農藥等)均未檢出。
(2)本項目地塊地下水樣品pH值范圍為8.52->12,呈偏堿性。6項重金屬(砷、鎘、銅、鎳、銻、鈷)在所有地下水樣品中均有檢出,其中重金屬鎳W1和W1平行2個地下水樣品檢測結果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重金屬釩和石油烴(C10-C40)在所有地下水樣品中均有檢出,檢測結果均低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31項揮發性有機物中苯和甲苯有檢出,檢測結果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其余檢測因子均未檢出。
綜上所述,本場地土壤S4監測點位,石油烴的檢測結果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和管制值;地下水W1監測點位,重金屬鎳的檢測結果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污染來源可能是原上海開維喜閥門廠地下管線或原材料泄漏,造成的超標。因此項目地塊可能不符合第二類用地規劃使用要求,建議開展場地環境詳細調查和健康風險評估,根據場地環境詳細調查和健康風險評估結果來判斷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步工作。
建議
建議業主及后期建設單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禁止人員隨意進出,防止地塊內現有現有工棚、住宅,在存續期間和后續拆除過程中因防護不當、處理不及時等原因對場地造成新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