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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英格爾檢測 發布時間:2022-11-24
在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全面開放的背景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做好現場布局采樣、運輸流通、采樣保存、實驗室分析和數據處理審核。
加強監測人員的技術培訓和監督,堅持監測人員持證上崗;使用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定期驗證或校準,必要時進行期間驗證;嚴格檢查報告質量。為政策制定和技術研究提供有代表性、客觀性和準確性的監測數據支持,更好地為土壤保護和污染防治提供技術支持。
樣品采集、運輸流通和制備過程的質量控制
1.樣品采集和運輸流通的質量保證
土壤樣品的采集方法對監測結果影響很大,采樣造成的誤差可能大于分析測試。土壤環境監測的布局和采樣應嚴格按照HJ/T 166-2004《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點布置:為使收集到的樣品具有相同的代表性,布點應遵循隨機和等量的原則。布局方法有三種:簡單隨機、塊隨機和系統隨機;基本樣品數量可以通過平均方差和絕對偏差、變異系數和相對偏差計算;布局數量應滿足樣品容量的基本要求。一般要求每個監測單元至少設置3個點,實際工作應根據調查目的、調查精度和調查區域環境條件確定。
樣品采集:樣品采集通常分三個階段進行,即早期采樣、正式采樣和補充采樣。小面積土壤污染調查和突發污染事故調查可直接采樣。不同類型的土壤采樣具有不同的特點和方法,需要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操作。
運輸流通:在樣品收集現場,應仔細填寫樣品記錄、樣品標簽和樣品信息登記表,逐一檢查樣品,嚴格防止樣品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失、混淆和污染。樣品由專人送達實驗室后,送樣人和接樣人應同時清點核實樣品信息,并在樣品交接單上簽字確認。雙方應保存交接單供日后參考。
2.樣品制備和保存的質量保證
樣品制備:實驗室應設置風干室和磨樣室,通風良好、干凈、無塵、無揮發性化學物質,避免陽光直射。樣品管理員和樣品管理員同時對樣品進行核實和交接,并在樣品交接單上簽字確認。還應配備相應的風干、粗粉碎、研磨、過濾、裝載工具和容器。樣品操作應符合規范要求,嚴格防止標簽和樣品混合,防止樣品工具造成交叉污染。
樣品保存:樣品保存方法是否合適,保存時間是否符合要求,會影響樣品試驗結果。易分解或揮發性等不穩定成分的樣品應在低溫下保存和運輸,并盡快送至實驗室進行分析和測試;需要新鮮樣品的土壤樣品應使用4個密封聚乙烯或玻璃容器℃在樣品有效保存時間內,應將土樣充滿容器,完成以下避光保存。
用棕色玻璃瓶保存揮發性、半揮發性和難揮發性有機物的試樣,可分別保存7個d、10 d、14 d。砷、金屬(汞、六價鉻除外)試樣可用聚乙烯或玻璃瓶保存,有效保存時間為180 d,六價鉻和氰化物樣品的有效保存時間僅為1 d、2 d,用玻璃瓶裝汞待測樣品,可保存28個d。
監控報告是監控結果的最終呈現,為確保監控數據的準確性,應建立數據質量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三級審計制度,從分析、審計到分工、層層檢查,發現可疑數據或困難問題,監控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驗證分析,追溯相關數據,確保數據不報告。另外,要重視報告編制人員的培訓教育,盡量避免報告編制過程中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