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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發布時間:2020-06-18
2019年,遼寧衛視播發了一則特別的新聞,《大連市民走進石油企業 零距離探秘智慧能源》,這則新聞記錄了100多人的市民、環保志愿者以及媒體記者在6月18日,中國石油開放日走進大連石化的全過程。
在大多數人的觀念里,石化企業一定是“重污染”、“大排放”的環境污染大戶,里面是不分晝夜整日燃燒的火炬,煙囪里是滾滾的濃煙,地上是一不留神就踩一腳的臭油,工人身上是永遠洗不干凈的油污。但這次開放日將這一印象完全顛覆了。
在現場,跟著鏡頭揭曉了大連石化的環保成績。污水場目前排污執行的是最嚴格的排污標準,出水主要水質指標已經達到國家Ⅳ類水質標準,優于農業用水水質要求。2018年7月,VOCs綜合治理裝置建成投用,排放指標滿足相關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讓石化企業也有碧海藍天。
其實,只要狠下功夫,藍天白云,清新空氣并不遙遠。
治理VOCs的背景
這場轉變,這則新聞的發生并非沒有緣由的。化工企業的轉變是社會對VOCS容忍度逐漸降低的縮影。
環境瞬息萬變,就在霧霾通過各大媒體的科普一躍成為中國人民口口相傳的“人民公敵”之際,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仍然還只是專業人士才懂的冷僻詞。而到了如今,VOCs已經成了眾矢之的。
2012年10月
原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要求開展重點行業治理,完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體系。
2013年5月
原環境保護部下發《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首次在VOCs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方面給出指導性意見。
2014年12月
《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提出,2017年,全國石化行業基本完成VOCs綜合整治工作,VOCs排放總量較2014年削減30%以上。
2016年1月
原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在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提出,2016年,全面推進石化行業VOCs綜合整治,啟動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業VOCs治理。
2019年5月
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開始VOCs攻堅之路。
從國家層面,開始對VOCs狠下功夫了。
為什么要針對VOCs?
VOCs也稱揮發性有機物,在我國,VOCs是指常溫下飽和蒸汽壓大于70 Pa、常壓下沸點在260℃以下的有機化合物,或在20℃條件下,蒸汽壓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
VOCs除了自身對人體健康有很大的影響,如苯、甲苯、甲醛等,同時VOCs還參與臭氧和二次氣溶膠的形成,是導致多種污染物的重要前體物。
PM2.5有它的“功勞”,臭氧的形成也和它脫不了干系,它們的關系可謂是錯綜復雜。
根據大氣污染源解析的結果,OM(有機物)是PM2.5最主要的組成部分,占比高達20%~40%,而二次有機物在OM中的占比為30%~50%,二次有機物主要就是由VOCs轉化生成的。如此,VOCs和PM2.5是算得上直系親屬。
空氣中的VOCs,當然還有氮氧化物等,在紫外光照射和高溫條件下會發生光化學鏈式反應,產生O3。
所以才有了PM2.5污染嚴重了,控制VOCs;O3污染嚴重了,還是控制VOCs。
VOCs、PM2.5、O3之間的關系
無處不在的VOCs
VOCS主要來源于自然源和人為源,自然源我們無法控制,人為源卻是可以改善的。但在眾多人為源中,工業源是主要的VOCs污染來源。
VOCs具有相對強的活性,導致它在大氣中既可以以一次揮發物的氣態存在,又可以在紫外線照射下,在PM10顆粒物中發生無窮無盡的變化,再次成為固態、液態或二者并存的二次污染物,且參與反應的這些化合物壽命相對較長,可以隨著天氣變化,飄移擴散,或進入水和土壤。
VOCs排污收費撬動VOCs防治市場
VOCs排放源來源復雜,形式多樣、物質種類繁多,排放基數不清,治理難度非常大,可謂是一塊難啃的硬骨頭。翻看發達國家的VOCs治理經驗,主要就是很好的控制了氮氧化物和VOCs的排放。
降低VOCs無組織排放是大氣污染治理中十分重要的一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對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進行了明確。
有組織排放主要關注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濃度是否達標,而無組織排放則主要關注企業儲存、運輸、生產、使用等各環節所采取的具體措施是否達到標準要求。這意味著,只有做好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的密閉管理才能有效管控無組織排放。
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單位:mg/m3):
此前《試點收費辦法》的實施,以及排放標準的不斷完善,也在推動企業逐漸將達標排放作為VOCs治理的主要動力之一。根據新《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規,“達標收費,超標違法”,超標要受到罰款、限產甚至更嚴厲的處罰。
就拿北京舉例,北京發布的《關于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達標排放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10元,存在未安裝廢氣治理設施,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或揮發性有機物超標排放等環境污染行為,收費標準變為每公斤40元。高達4倍的費用,相信企業都會選擇前者。
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工業園區VOCs綜合防治潛在市場需求或達400-600億元,意味著各方對VOCs防治的限制正在撬動VOCs防治市場。企業會傾向于利用科學的檢測手段監測、防治廠區的VOCs污染情況,以此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