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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發布時間:2022-06-21
4月1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發布意味著中國電子煙長時間以來無國家標準生產階段的結束。
在這項強制性標準出臺之前,電子煙生產企業基本都用自己的企業標準或者代工廠企業的生產標準,行業內并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如今,電子煙國標的實施,意味著“有標可依,有據可管“的電子煙監管時代正式到來。
在電子煙檢測新國標GB 41700-2022中,主要對電子煙煙具、霧化物和電子煙釋放物進行了規范。
對電子煙煙具的要求:
1、防填充:使用電子煙煙液的電子煙煙具和煙彈應具有封閉結構,防止人為填充。
2、防漏液:使用電子煙煙液的電子煙煙具和煙彈應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應出現漏液。
3、啟動保護:電子煙煙具應具有防兒童啟動功能和防止意外啟動的保護功能。
4、霧化區域溫度:不應高于350 ℃。
5、防水:應達到GB/T 4208-2017中第6章的IPX4防護等級要求。
6、泄壓安全:電子煙煙具由于電池失效導致內部出現壓力時,泄壓方向不應與抽吸方向相同。
7、跌落強度:電子煙跌落后不應起火、爆炸。
對霧化物的要求:
1、煙堿:霧化物中的煙堿濃度不應高于 20 mg/g,煙堿總量不應高于 200 mg。
2、雜質和污染物:2,3-丁二酮≤22.0 mg/kg,重金屬(以 Pb 計)≤10 mg/kg,砷(以 As 計) ≤3 mg/kg
電子煙釋放物的要求:
1、煙堿釋放量:不應高于0.2 mg/puff。
2、羰基化合物釋放量:甲醛≤7.0μg/puff,乙醛≤30.0μg/puff,丙烯醛≤5.0μg/puff,2,3-丁二酮≤2.5μg/puff。
國標也明確了電子煙霧化物中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和最大使用量:
國標將允許使用的添加劑種類由122項縮減至101項,24種添加劑被移出白名單,新增了3種添加劑。不再被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包括香檸檬油、薄荷油、薰衣草油、桔子油、玫瑰油等。
與之相伴的是電子煙口味遭到嚴格限制,秉承著“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的原則,電子煙國標、《電子煙管理辦法》均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電子煙。這意味著市面上流行的水果、咖啡、茶類等口味的電子煙將無法銷售。
電子煙進入強監管
近年來,電子煙行業在我國進入高速發展階段。巨大的利潤空間讓行業賽道越發擁擠混亂。特別是缺乏權威行業標準,監管體系存在漏洞,電子煙行業持續處在蠻荒生長階段,導致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未成年人成長的負面事件頻頻出現。強制性標準出現后,電子煙產業鏈企業再也不能隨心所欲“打擦邊球”。
與此同時,很多電子煙企業都是打著“科技創新”旗號,宣傳諸如“電子煙無害”等宣傳口號,誤導消費者,尤其對未成年人造成了很大誤導。同時,也讓一大批不具備技術實力的中小企業從中得利。強制性國標出臺后,全產業鏈將采用同一標準,包括電子煙工廠、霧化物、煙堿生產方和品牌,嚴格按照國標進行研發和生產,不再是各家企業按照內部標準生產,工廠與品牌將根據相關細則進行煙草生產許可證申請,以盡快獲得合法生產資質,產品也將使用同一個評價維度對電子煙產品進行檢測。
有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電子煙內銷市場規模為5.5億元,2020年市場規模增至83.8億元,八年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了72.5%,2021年達145億元,近幾年,中國電子煙市場規模急劇擴張。但是,隨著電子煙進入有法可循、規范發展的新時代,門檻的提升將加速電子煙中小企業的更新迭代,行業集中度有望進一步提升。因此,具備較高生產標準、技術水平的龍頭廠商才能從國標出臺中獲得新生。